时间:2016-04-27 09:41浏览次数:1490来源:本站
投资者:
根据郑商发〔2016〕57号 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劳动节期间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自2016年4月27日结算时起,普麦、早籼稻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玻璃、粳稻、晚籼稻、菜籽油、菜籽粕、油菜籽、硅铁、锰硅、强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3%;动力煤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4%;白砂糖、PTA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棉花、甲醇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13%不变,涨跌停板幅度比例调整至5%。
二、2016年5月3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投资者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瑞达期货
2016年4月26日
2024-05-1520240515保证金调整通知
2024-05-1420240514保证金调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