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6-20 23:09浏览次数:1386来源:瑞达期货
各位投资者:
根据上海、大连、郑州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规定,请各位投资者在2013年6月28日下午14:00之前按如下规定处理持仓:
上海期货交易所铜1307、铝1307、锌1307期货合约的持仓应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螺纹钢1307、线材1307期货合约的持仓应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黄金1307期货合约持仓应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白银1307期货合约持仓应调整为2手的整倍数。
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1307期货合约法人的持仓调整为10手的整数倍,焦煤1307期货合约法人的持仓调整为100手的整数倍。
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1307期货合约法人的持仓调整为8手的整数倍。
大连、郑州交易所自然人客户不能进入交割月。
投资者如未按交易所规则进行持仓调整以及限仓调整,我公司将会于2013年6月28日下午14:00之后对未调整持仓的客户的仓位进行平仓处理。
2013年6月25日收盘后燃料油1307合约的自然人持仓调整为0手,我公司风控部将于2013年6月25日下午14:00对自然人客户的燃料油1307合约持仓进行强行平仓。 2013年7月10日收盘后铝1307、铜1307、锌1307、黄金1307、螺纹钢1307、线材1307、铅1307、白银1307、天胶1307合约的自然人持仓调整为0手,我公司风控部将于2013年7月10日下午14:00对自然人客户的交割月份持仓进行强行平仓。
按交易所规则不允许交割的法人客户交割月份持仓将在最后交易日上午10:00进行强行平仓。
以上强行平仓结果将由客户本人承担。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结 算 部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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