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21 00:27浏览次数:1408来源:瑞达期货
关于处理持仓的通知
各位投资者:
根据上海、大连、郑州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规定,请各位投资者在2013年8月30日下午14:00之前按如下规定处理持仓:
上海期货交易所铜1309、铝1309、锌1309期货合约的持仓应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螺纹钢1309、线材1309期货合约的持仓应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黄金1309期货合约持仓应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白银1309期货合约持仓应调整为2手的整倍数。
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1309期货合约法人的持仓调整为10手的整数倍,焦煤1309期货合约法人的持仓调整为100手的整数倍。
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1309期货合约法人的持仓调整为8手的整数倍。
大连、郑州交易所自然人客户不能进入交割月。
投资者如未按交易所规则进行持仓调整以及限仓调整,我公司将会于2013年8月30日下午14:00之后对未调整持仓的客户的仓位进行平仓处理。
2013年8月27日收盘后燃料油1309合约的自然人持仓调整为0手,我公司风控部将于2013年8月27日下午14:00对自然人客户的燃料油1309合约持仓进行强行平仓。 2013年9月11日收盘后铝1309、铜1309、锌1309、黄金1309、螺纹钢1309、线材1309、铅1309、白银1309、天胶1309合约的自然人持仓调整为0手,我公司风控部将于2013年9月11日下午14:00对自然人客户的交割月份持仓进行强行平仓。
按交易所规则不允许交割的法人客户交割月份持仓将在最后交易日上午10:00进行强行平仓。
以上强行平仓结果将由客户本人承担。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结 算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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