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瑞达期货! 股票代码:002961
瑞达期货微信公众号

瑞达期货新浪微博

客服热线:4008-8787-66
瑞达期货国际期货
当前位置:首页 > 服务中心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关于国债期货的补充协议

时间:2013-09-05 00:31浏览次数:1308来源:瑞达期货

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于201396日推出国债期货,根据中金所制定的《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期货公司(甲方)与拟参与国债期货的客户(乙方)就国债期货交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作为双方期货经纪合同的补充:

二、客户应当认真阅读交易所关于国债期货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期货公司的有关规定,充分了解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结算、交割、风向控制等具体规定。

三、客户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须符合《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有关规定。持有中金所交易编码的投资者,经查询,申请开户前一交易日交易编码未被注销的,可不做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已在我司申请中金所股指交易编码的自然人客户、一般单位客户和资产管理客户,可直接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其中,一般单位客户应当具备符合企业实际的参与金融期货交易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四、上市交易合约和各合约挂牌基准价由交易所在合约上市交易前一交易日公布;国债期货交易变动价位为0.002元,与一般商品和股指都不同;国债期货常规交易时间与股指期货交易时间一致,交割时间遵从中金所规定。

五、客户参与国债交割需同时开设中证登上海公司和深证公司账户。欲进行交割的买方客户需在规定时间内备齐交割货款,卖方客户需确保申报账户内有与交割数量相等的符合要求的可交割国债;没有交割意向的客户,请务必在最后交易日上午1130前自行平仓,以免发生交割违约。

六、本协议如遇与法律、法规、规则、监管部门政策以及交易所规则相冲突时,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监管部门政策以及交易所规则为准。

七、本协议与期货经纪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规定事宜,按照期货经纪合同执行。

本协议生效前,乙方有权与甲方进行协商。在协商达成一致之前,乙方承诺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如乙方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则视为对本协议的确认和接受。

 

 

 


手机登录请点击此处下载期货云开户APP




相关新闻

2024-04-26关于2024年劳动节保证金及涨跌停板幅度调整的通知

2024-04-3020240430保证金调整通知

客服热线 瑞达期货客服电话 金尝发业务咨询电话 金尝发客服电话 在线客服 瑞达期货在线咨询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09号 | 闽ICP备07072636号-1

在线客服
网上开户
关注瑞达期货

瑞达期货资讯

扫描下载APP

瑞达期货APP

居间客户告知书

居间客户告知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