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7-07 17:04浏览次数:5007来源:瑞达期货
各会员单位:
关于中证500股指期货市场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内过度交易、频繁报撤单行为的监管标准
(一)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
客户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200手的,构成“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套期保值交易的日内开仓交易量不受此限。
日内开仓交易量是指客户单日在所有合约上的单方向开仓数量。
(二)频繁报撤单行为的监管标准
客户单日在某一合约上的撤单次数达到或者超过500次的,构成“日内撤单次数过多”的异常交易行为。套期保值交易的撤单数量不受此限。
二、日内过度交易、频繁报撤单行为的处理程序
1.客户日内过度交易行为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的,交易所于当日收市后对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的监管措施,限制开仓的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5日。
2.客户异常交易行为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的,交易所对客户所在会员进行电话提示,会员应当及时将交易所提示转达客户,并对客户进行教育、引导、劝阻及制止。
3.客户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的日内过度交易、频繁报撤单行为发生在同一会员的,交易所对该会员进行电话提示,发生在不同会员的,交易所对开仓交易量、撤单量分布最大的会员进行电话提示。
本通知自2015年7月7日起开始执行。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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