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8-18 17:31浏览次数:5298来源:瑞达期货
各投资者:
中金所于2015年6月26日修订并发布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对国债期货交割业务进行调整。
自2015年7月1日起,参与交割的客户应当事先通过会员向交易所申报国债托管账户。在交割月份之前的二个交易日尚未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的客户,自交割月份之前的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其在该国债期货交割月份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自交割月份之前的一个交易日起,交易所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未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客户的交割月份合约持仓予以强行平仓。
持有TF1509、T1509持仓的客户,在8月28日(交割月前两日)前未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的,没有国债托管账户的,将不能进入交割月,参加9月份的国债交割,我司将在8月31日进行强平。强平不成功,导致进入交割月而被动交割配对上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注意风险,提前做好国债托管账户申报。
同时,自2015年7月1日起,国债交割将实行滚动交割和集中交割两种交割方式,根据最新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将出现买方被动配对交割的可能性,望广大投资谨慎进入交割月,尤其是买方投资者,以防出现不能及时交付交割货款而出现交割违约的情况!
特此通知。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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