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9-27 16:23浏览次数:5877来源:本站
尊敬的客户:
接各交易所的通知,国庆节休市时间为10月1日(星期六)至10月7日(星期五),为防范国庆节期间外盘波动和其他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市场风险,经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决定从2016年9月28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1、郑州商品交易所:普麦、早籼稻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5%;棉花、玻璃、粳稻、晚籼稻、甲醇、菜籽油、菜籽粕、油菜籽、硅铁、锰硅、强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6%;动力煤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7%;白砂糖、PTA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8%;2016年9月29日(星期四)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比例调整至7%。
2、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黄大豆、黄豆2、玉米、玉米淀粉、铁矿石、聚乙烯、豆粕、聚丙烯、聚氯乙烯、豆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7%;棕榈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9%,2016年9月29日(星期四)结算时起棕榈油涨跌停板幅度比例调整至8%;黄大豆、黄豆2、玉米、玉米淀粉、铁矿石、聚乙烯、豆粕、聚丙烯、聚氯乙烯、豆油涨跌停板幅度比例调整至7%。
3、上海商品期货交易所: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5%,铅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6%,黄金、锡和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7%,白银、沥青、铜、热轧卷板、镍、螺纹钢和天胶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9%,2016年9月29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铝和铅涨跌幅度比例调整至6%,锌、锡、黄金、线材、燃料油涨跌停板幅度比例调整至7%,白银、沥青、铜、热轧卷板、镍、螺纹钢和天胶涨跌幅度比例调整至8%,。
4、其他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以上所有品种近交割月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比例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标准收取。
2016年10月10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起,豆油和棕榈油交易保证金调整至13%,豆油,豆粕,棕榈油涨跌幅度比例调整至5%,郑州、上海、大连(除豆油,豆粕,棕榈油外)商品交易所各期货合约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比例。
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持仓,谨慎交易,规避市场风险。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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